Sunday, January 24, 2010

教会怎样看待同性? 17/01/2010

前些时候报纸常常刊出有关同性恋的课题,报纸上的观点不会说这是错或罪而是中立。同性恋日趋严重,社会“接受”程度也大大提高,媒体所作出的“贡献”是有目共睹的。


我们发现这种骆驼鼻子的事件不单单发生在同性恋课题上。性开放,同居,暴露等等也是通过各种媒体的鼓吹和默认才被潜移默化的。媒体不会告诉你这个不好那个不对,它们会引诱你,鼓动你,甚至嘲笑你落伍。利用大环境的力量让不好的事被美化、被认同、被接受,最低限度不会被阻扰,甚至利用你所谓的同情心。


末世教会要怎样面对同性恋课题?以下转载自中坜浸信会《与上帝和好——基督徒伦理系列》其中一段。


无论是先天的或是后天的,教会应该如何对待同性恋者呢?
1.持守绝对的真理原则──亦即相信并了解上帝憎恶同性恋的行为。教会基于圣经的教训,无法接受同性恋者的婚姻是合神心意的,更无法接受同性恋者对性的错误解释。


2.同性恋者与众人一样都是罪人──一般人没有比同性恋者更公义,同性恋者也没有比其他人更有罪。世上每一个人都需要基督的救恩,同性恋者也一样需要救恩。基督不但为基督徒死,也为同性恋者死。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,假如同性恋者愿意回转到神面前,离弃同性恋的行为,也将会蒙恩。


3.上帝恨罪但爱罪人──因此教会没有理由拒绝同性恋者参与教会各项聚会,正如教会不拒绝曾经犯堕胎、杀人、外遇、淫乱、灵媒,但是之后悔改的人参与教会的敬拜一样。基督徒不应该歧视同性恋者,但却必须以严正的立场,爱心的态度,劝导他走出埃及为奴之地。若是有足够的辅导知识与能力,基督徒应当帮助同性恋者斩断撒旦在他们心思意念上的诱惑,用上帝的话不断强化他的信心与决心。并借着祷告、行道,让同性恋者获得新造的生命(若有人在基督里,他就是新造的人),最后要帮助他们不要自我厌弃或控告,因为旧事已过,都变成新的了。



德国神学家Karl Barth根据创世记,提出上帝在创造的第六日,就按照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。因此认为:人是男是女,一定有一个性别的。因此人不应该否定自己的性别,想办法要变成另一个性别(变性),或错误的角色扮演。
此外,基于某些同性恋者是因为后天的因素而造成,特别是家庭因素,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建立良好的夫妻关系,避免因为夫妻之间的互动不良,造成儿女对于自己角色认知的困难,以至于影响对另一半的选择。轻微者可能成为恋父母情结,严重者则有可能成为同性恋者。为人父母者,实在不可不慎。


四维文章主编,三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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